涉嫌侵权:推广信息内包含涉嫌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形。他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如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专利、著作权等)、姓名权(如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明星名字)、肖像权(如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明星肖像)或其他他人合法享有的权利。其他涉嫌侵权或误导消费者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高仿、超A、1:1、境外货、亚太版、小货等字样。
修改建议:
1. 首先,卖家要管理好自己的进货渠道,如商品为非正品或未经正规渠道授权,请勿在淘宝、天猫上发布;
2. 其次,在保证正规进货渠道的基础上,如实描述自己的商品,比如数码类容易涉及的亚太版、欧美版、欧版、美版、韩版、日版等涉及国外版本的描述,服饰类容易涉及的泰版、港版、OEM、贴牌、外贸、原单、日单等渠道描述以及常见的高仿、超A、1:1、境外货、水货等信息,都不得出现在关键词、创意、图片、宝贝详情描述层面当中,以免影响系统对你商品的判断;
3. 最后,请卖家自查店铺中的商品信息,推广信息出现明星图片、明星代言、明星推荐、明星同款等情况。使用前您需确认:已获得明星本人或其经纪公司与品牌方签订的肖像授权书或代言合同,举例:如已获得代言的品牌方出具的《同意该明星肖像在***店铺使用的授权书》等,需自行确认已取得相应合法授权,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常见疑问解答:
1. 我确实具有所推广商品的明星代言资质,需要提供哪些资质证明才可以推广?资质证明具体有哪些?
答:如您确实具有推广信息中提到明星代言的资质,请参照以下列举的信息,您通过以下路径提交资质材料(提交入口:登录直通车-账户-资质管理),如图:
阿里妈妈将会在收到申请材料的五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并反馈结果。
具体需要资质如下:
1)淘宝旺旺名称、淘宝店铺注册人证明原件实拍图(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明星本人/经纪公司与品牌方/店铺签订的肖像使用合同或代言合同(合同必须是双方签定的包含两方权益范围的法律文本,且合同中必须含有明星肖像适用于网络等条款,如为经纪公司与品牌方签订的合同,则需补充明星与经纪公司的合作协议,明确经纪公司有权利代表明星与品牌方签订代言合同)
3)给店铺的肖像使用的授权书。